漫游条例要求该国的三个运营商2degrees、spark和沃达丰为任何新的移动网络运营商在一段时间内提供网络批发接入服务。这允许新运营商在建立自己网络的同时通过提供即时的全国网络覆盖来吸引客户。
“我们认为漫游可以帮助任何新的业务进入市场,”电信专员stephen gale博士表示。
根据《电信法》,委员会每五年需要考虑撤销对某些服务的管制,包括国家移动漫游服务。
网络运营商仅需对满足某些条件的新运营商提供接入,这些条件包括具有至少100个小区站点的网络或具有覆盖至少10%新西兰人口的网络,以及拥有至少65%人口覆盖的计划。国家漫游规则没有规定对移动虚拟运营商(mvnos)的批发接入。
在最终的决定报告中,委员会指出,spark和沃达丰建议将同址(co-location)作为漫游的替代方案,但委员会援引了2013年的报告并拒绝了此方案。
“漫游为进入者提供超出其初始网络覆盖范围的移动服务能力,这种提供全国覆盖的能力被普遍认为是移动服务的一个重要特征。对于新入者而言,同址(co-location)相对应的是逐渐的网络部署。因此,在短期内同址(co-location)不可能取代漫游,因为漫游提供即时覆盖。”
5g(在此方面的限制)也被讨论过,spark和沃达丰希望将漫游协议限制在4g,但是委员会的报告指出,“这是一项技术中立的服务”。
最后的决定是漫游规则保持不变,报告称,“总之考虑到收集的意见,委员会最终认为没有合理的支撑去实施调查以取消国家漫游服务。国家漫游服务仍是移动通信市场竞争的一项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