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使用自有设备及蜂窝计划的员工来说,企业需要部署一些财政报销byod政策吗?
加州法院michael finneran称:“员工需要争取获得byod工作的一些权利。”在cochran v. schwan这个案例上,法院判定,如果员工不得不将手机用于工作相关事务,公司应该对此进行报销。
根据该裁决,企业需要为使用byod设备工作的员工报销一个“合理比例”的费用(包含通话、文本等费用)。
finneran说,byod已成为一个人力资源的大难题。他问道:“虽然企业可以通过byod计划来节省成本,但这些成本节省是不是都从企业转嫁到员工身上?”
finneran在information week组织的一个关于移动安全的调查上说,企业在byod报销这个问题上一直有分歧。调查称,39%的企业并不提供byod费用报销,而40%的企业则会提供一部分的报销。只有10%的企业会报销完全的费用。
对于那些提供某个种类报销的企业来说,如何给员工提供报销成为企业的挑战。一些企业通过工资支付,而另一些企业则通过费用凭证或津贴进行支付。此外,企业还需要考虑一些诸如国际出差等特殊情况的报销。
cochran v. schwan的判决仅仅适用于加州地区,其他地区的类似案例也随时会出现。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byod,企业需要好好考虑报销政策的制定。